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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结果】关于征求《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5-01-13 15:59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4年11月28日,南京市水务局发布了《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到科学合理地实施监督工作,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收到6条修改建议,经研究,采纳其中3条,《办法》相应内容修改为:

    第四条增加以下条款:“本办法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务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包含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承担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

    第五条增加以下条款:“对跨区水务工程,其安全监督可以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商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级由市安全监督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增加以下条款:“对每个工程的监督检查总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次,对工程建设总工期超过12个月的工程每年度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其他建议内容不属于《办法》规定的范围,未采纳。


    南京市水务局

    2025年1月13日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