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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南京市高淳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指导高淳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协调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市高淳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南京市高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高淳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为更好地完善专项规划,提升规划可操作性,根据相关要求,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公示旨在征求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反馈,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高淳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完善专项规划和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日。
公众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528768649@qq.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投寄至:高淳区汶溪路181号三楼杨先生收。单位联系电话:025-68081308。
南京市高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2日
征集结果:关于公开征求《南京市高淳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