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业证书可享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
问:哪些证书适用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关于证书范围仅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72项职业资格,包括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检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时了解证书是否在可扣除清单内。
问:获得证书后何时可以扣除?
答:纳税人首次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以证书载明的发证、批准时间所属自然年度为扣除年度,可正常享受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属于两类独立扣除项目,同一纳税年度可叠加享受,互不冲突。
问:收到税务部门疑点提醒怎么办?
答:纳税人收到专项附加扣除疑点提醒后不要惊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主完成核实更正即可。
对经提示提醒仍拒不更正、虚假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