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定性依据有哪些?
问: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定性依据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行政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监管。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第16号公告,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等项目被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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