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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开设业主委员会的对公账户?
答:根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在依法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可以向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备案证书,用于开设基本账户。具体开户流程、材料及手续建议向开设基本账户的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