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节能评审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宁发改城市字〔2014〕272号)委托评审费用标准明确节能评估报告书标准为3万元/项目,是否现行有效?
问:《关于加强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节能评审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宁发改城市字〔2014〕272号)委托评审费用标准明确节能评估报告书标准为3万元/项目,是否现行有效?
答:《关于加强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节能评审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宁发改城市字〔2014〕272号)目前仍为指导文件。但从2022年7月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其委托评审项目评审费作了微调:一般项目委托评审费仍保持每个项目3万元,如属于“两高”项目并涉及附带可转移能耗指标论证评审的,委托评审费为每个项目5万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