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类知识问答
请问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公积金?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规定: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查询)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存在市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者需先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也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APP线上渠道办理。


发布日期: 2026-03-11 来源: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