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技术规程》:居住街坊附属绿地内,建筑南面宜选用落叶乔木,常绿大中乔木中心与建筑物的南窗距离不宜小于10米,其他乔木中心与建筑物的南窗距离不宜小于5.5米;大中乔木中心与住宅其他窗户、阳台、无窗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距窗户3米内宜种植低于窗台高度的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