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请问产假中的延长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发布日期: 2024-12-26 来源: 江苏省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