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您咨询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程序条件。您可按照下列流程完成简易注销登记:①公告注销前完成公司年报填写和清税流程;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流程步骤可参照“微信公众号:雨花企业登记小助手——点击关注——右下角: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流程——9.简易注销流程.pdf”;③公示期满后,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印发的《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请携带以下材料至登记机关办理: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税证明材料;3.上传在公示系统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二楼B016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30-17:30。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准入审批科,联系电话:025-5286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