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加强镇(街道)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南京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健全镇(街道)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意见》突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核心作用,将镇(街道)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纳入区委审计委员会议事范围,明确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区审计机关健全指导监督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围绕镇(街道)内部审计全流程管理,明确三大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审计计划报备,内部审计年度计划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需及时向对应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备;二是强化审计质量管控,聚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关键环节,规范社会审计服务利用管理,构建全链条质量监督机制;三是健全整改落实机制,指导镇(街道)建立整改责任体系与挂号销号机制,压实问题整改各方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向“问题彻底解决”转变。
《意见》强调要通过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凝聚监督合力,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能,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内审队伍能力建设,为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