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4556308,传真号码:84556004;通信地址:太平南路69号;邮政编码:210002)。
一、概述
2016年,秦淮区认真实施《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区政府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也都进一步强化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畅通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机构调整后,区政府办公室增设信息公开科,选调三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根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工作通知,全面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必要工作经费,落实措施。各部门、单位均结合实际及时落实了人员、制度、经费,全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公开。严格执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协调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做到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网络,区政府配备3名专职、各责任单位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11月1日,区政府办就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平台操作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对全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区委宣传部举办网络舆情队伍的整体培训,全年共计组织网络舆情、新媒体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QQ群、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年初下发通知布置相关任务,并将全区所有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6年度绩效考核,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刚性要求。每季度下发督查通报,对全区信息公开部门更新维护目录情况进行通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全年,全区所有部门、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更新各类信息5678条,其中发布各类文件465条;门户网站发布秦淮动态信息4833条,网站访问量1335582次;秦淮发布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224条;秦淮发布微信共发布847篇文章;举办如“第30届秦淮灯会”等27场新闻发布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也回应了基层民众的关切。
举办多场咨询会、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等,解答公众关注的辖区内重大民生问题、解读我区重大的民生政策。2016年,中国新闻网、南京日报、新浪等媒体就秦淮灯会、水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了11篇专题报道。制定了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制度,全年预警处置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涉及秦淮区域的舆情共计1362条次,重大舆情事件15次;网络问政共受理679件,全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率100%;全年共报送舆情专报264期、舆情快报15期,及时、快速、准确的向区领导及涉情单位报送各类网络舆情,确保做到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应对。在今年“秦淮区教育改革新政出台”、“夫子庙农贸市场拆迁”等重大敏感事件的引导中,我们都充分运用网络骨干评论员队伍,积极引导、巧妙应对,收到了很好的处置效果。
全面对接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集中到区政务服务平台,实体大厅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通过大屏幕和办事手册引导群众快捷办事。区政府及时公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5年我区被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政办发﹝2016﹞79号文件确定的部门职责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细化分解具体公开内容,明确每项内容公开的牵头组织落实单位,并要求将具体信息在专栏进行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6年我区紧紧围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工作重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完成部门职责清单制定及公开。2016年2月,全面启动“四单一图一机制” (各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清单、盖章事项清单、收费清单、运行流程图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编制工作。最终梳理形成24个政府部门责任清单,15项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93项行政审批涉及盖章事项,7项行政审批涉及收费事项,87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19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9月底,由各部门对外公布,为全市首家。二是全面承接市权下放。2016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调整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其中我区承接4项、取消2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区及时做好与市对口部门对接,落实好相关事项,目前各事项已稳妥承接。三是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各部门“四单一图一机制”编制工作,要求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梳理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共梳理形成我区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清单15项,已对外公开。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6年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实现“7天双公示”。其中,营业许可和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均通过工商二版软件系统由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年度报告和企业信息公示推行工作,在12个市场分局和行政服务大厅张贴年报公告,将有关政策制度及咨询电话上墙,所有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均有人接听,为专业市场、商贸楼宇等市场主体较集中的单位召开专门培训会或开设现场咨询服务台,方便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情况,有疑问可以及时得到解答。全区需申报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主体共计38691户,申报29436户,年报率76.1%。2016年,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计9419户,被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计1663户。
(三)积极公开财政资金相关信息。按照南京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进一步推动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出台《秦淮区区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2016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区级预算单位完成本部门2016年预算信息、2015年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基本运行费、政府采购预算信息的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经济类公开到款,并将逐步公开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了《对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尹小兵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等10条审前公告;公开了2015年度秦淮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1条;公开了《秦淮区审计局关于对钣喷实训楼装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等涉及秦淮区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公共服务、资源环保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4条;公开了秦淮区2015年度春节“送温暖”专项资金审计情况1条。
(四)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全面公开。2016年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与征收信息约200条。一是在征收项目前期,各个项目申领征收决定前,均依据有关规定在征收红线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达到公示期限要求。二是按照法定程序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所有分户评估结果均进行公示。三是被征收户,包括被征收群众和工企单位签约以后,均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运用并推广“征收与补偿信息管理系统”,范家塘文津桥地块在启动征收后,向地块内被征收居民发放 《预告知单》,全面公开被征收人可获得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七桥工业园项目作为市国土局集拆办“小康大道”线上查询系统的试点项目,取得了巨大成果,进入计奖期当天该项目签约交房率已达到95%。2016年启动并实施的象房南村项目、七桥工业园项目、苜蓿园南下道路拓宽项目、C1-C3地块、C4-C8地块、东南部片区等项目均使用了该信息系统,所有流程均实行征收工作网络化运行,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征收。
强化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租赁补贴保障新增113户,退出2843户,年末在保3406户,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372万元;“双困”家庭选取经济适用住房1462户;受理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161户,选房954户;受理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212户。在各征收项目受理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并安置243户,受理被拆迁家庭申请并安置产权置换房1251户;按照住房保障新政要求,受理安置集体土地被征收家庭征收安置房379户857套。
(五)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做好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开展信用信息“七日双公示”。我区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每一个下放权限的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梳理,编写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清单、盖章事项清单、收费清单,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制定流程图,修订优化相关办事服务流程,区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负责立项业务咨询、收件等。对涉及危旧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教育类、文化场所类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公开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审批监管平台信息与市政务中心管理平台、阳光发改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平台、信用管理双公开平台等系统信息进行交换共享,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今年共立项355项,其中,企业备案106项,可行性研究报告236项,项目建议书9项,初步设计1项。定期做好秦淮区门户网站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专栏维护工作,目前,已公示各类信息800余条。
(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制定了《秦淮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并进行实施,于2016年4月起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出了26家单位(系统),共计806处房产,面积约21.7万平方米的经营性资产;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经营管理的通知》,完成了两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移交工作,接收 26个部门的630处房产,面积约9.7万平方米。完成僵尸企业情况梳理,共计69家。配合区政府,完成太平南路沿线房产统计,共上报房产1679处。二是加强区属国企集团绩效考核。完成2015年度企业工作报告的撰写,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属集团2015年度财务情况、专项薪酬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落实《秦淮区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国有集团公司2015年绩效考核工作。出台秦淮区2016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国有集团),研究起草《秦淮区2017年区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三是健全国资监管框架体系。严格遵循政府赋予出资人的权利和职责,规范各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完善法人治理的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南京理工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股权转让等退出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文旅集团设立“南京好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督导历保集团转让3D秀资产以及建设局与文旅集团所涉及的水街国有资产移交前期准备工作。
(七)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我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工作,规范做到程序、内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持续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提早公布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入学程序等招生入学文件。涉及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在5月中旬前全部出台公布,并及时在“秦淮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全年回答与招生相关内容已达1千多条。
在关于公办小学招生、热点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新市民子女入学及中学招生等热点民生问题上,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工作程序,并在区政府网站和秦淮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了相关政府信息的公示。做到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2、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群众及患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电子屏和公告栏等途径及时发布医疗机构资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便民措施等信息。2016年,我区71家一级及其它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同年,南京市第一医院和南京市红十字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省级哨点医院现场验收,区疾控中心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级中心验收。加强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监督,认真落实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全区生活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保障供水安全。全面梳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二次供水卫生行政许可、放射诊疗卫生许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母婴保健机构及人员许可、再生育一个孩子等七大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3、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2016年,我区共有62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南京理工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申报主体,选择22个企业创业项目申报江苏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获得扶持资金350万元。辅导12家企业参与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2个项目成功获得立项,获得项目资金350万元。36家企业成功获得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24家企业成功申报江苏省中小型科技企业,推荐37件产品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2016年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1家。成功申报创新平台类项目5项、社发类项目4项、创新券资助44项,获得资助金额共计525万元。全年共推荐240余家企业申请科技金融贷款。3家企业进入创新型企业家实地考察评审阶段。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高端人才团队实地考察评审,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2家公司入选500强高端研发机构平台项目,获得市科委、市财政局资助研发项目经费300万元。2016年,全区新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新增在孵企业182家和毕业企业19家;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1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8家,市级众创空间备案5家;专利申请425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294件;专利授权230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34件;共承担国家、省、市计划76项,获得资助经费2803万元;下达区级计划29项,下拨经费1893.88万元,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4、做好就业、扶贫与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企业招聘信息152条、事业单位招录公示15条,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12条。及时公开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发布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公布秦淮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评估结果,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推进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是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低保调标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南京市低保调标每年一次,区民政局通过咨询电话、微博等渠道做好咨询答疑工作,同时在社区服务站、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示栏张贴低保调标的文件通知。二是申请审批程序规范透明。在各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处呈现申请材料和救助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照《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开展申请、审核、审批工作,设置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家庭经济信息系统比对、集体审议、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审批、录入信息系统等环节,每个环节力求要求明确、群众参与度高、科学合理可操作。三是严格落实三次公示制度。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分阶段进行三次公示。公示情况由区、街道两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新进低保人员名单、保障金额和退出低保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的公示公告栏目和中国南京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四是低保金等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为每一个低保户、特困人员办理银行卡,低保金实行打卡发放。街道负责将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发放备案表存档备查。五是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网上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和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支出金额。2016年度扶贫资金对口重庆万州30万元、江苏涟水500万元,并已在预、决算中公开。
5、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2016年我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主要借助中国南京、秦淮权力阳光政务平台、秦淮区社会组织管理群、江苏政务服务等网络平台,将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以及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进行了公开。一是在区权力阳光政务平台和江苏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开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流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结的时间等。二是按月在中国南京网上发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公告。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公示评估结果。三是建立秦淮区社会组织QQ群,及时发布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信息。四是利用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年检。
6、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2016年我区共有3个地块在南京土地市场网站进行了出让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名称)、四至、总用地面积、出让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出让年限、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挂牌出让起始价等,公告期均为30天。地块成交结果也在该网站进行了公示。
(八)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保信息公开。2016年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环境管理专栏公开环评审批、项目验收、企业环境信息、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污染防治、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信息共780件,在秦淮环保微博更新778条。每年3月份进行企业环境信息评价,经区环保局初评企业环境信息颜色等级后,上报市环保局审核并公开。全年共公开企业环评承诺书24件。建立“红”“黑”企业名单,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
2、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一年来,共计公开安全生产信息126条,其中安全生产概况信息62条,部门发文44份,安全生产简报10份,公告8条,便民服务信息2条。严格落实危化品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对核查发放的7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8家三类易制毒经营企业备案事项都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的共计59家(其中二级1家,三级58家,今年以来,新增1家三级,到期换证5家),小微企业78家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3、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的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内容,就公众关心的新闻热点及时、主动向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并通过媒体广泛告知社会公众。全年共悬挂横幅75条、制作宣传展板68块、张贴创建海报2400余张、编辑宣传专栏40余期,举办培训16场,在全区107个社区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
4、做好价格监管和收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本级权力清单梳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制定及公示工作。对市物价局下放的8项权利今年重点完成了夫子庙江南贡院遗址博物馆、秦淮河西五华里游船和相关景点的门票及联票制定工作并在南京市信息公开系统中公示。二是加强收费事中和事后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省市收费目录,对本级的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逐一清理,在南京市率先制定了《秦淮区2016年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对全区71家纳入全国动态收费监管系统的收费单位和187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在南京市信息公开系统中向社会公布。三是推进价格为民服务,全面提升监测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价格比三家信息,把辖区内三家主要大型超市所售数百种主要商品的价格,以每个月不少6次的频率,定期进行公布。加大微博的维护和发布力度,全年共发布微博5409条,原创1890条。开通“秦淮物价”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布民生商品价格,适时上传市场动态信息,至今已推送18期价格微信。每日发布辖区平价商店15个品种蔬菜的价格,全年发布平价蔬菜价格信息3650条。
5、做好政府服务热线和民生工作站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2906人次,受理各类诉求759件,解决率92%。所有办件全部在网上“民生工作站”运行。2016年全年,累计接收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派发工单59879件,按时办结率99.96 %。实现了让群众了解、参与政府决策的同时,也让政府更好地了解了民意。
6、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6年,我区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1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对外公开。全区各承办单位通过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5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我区共收到各种途径142人(次)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件321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市场监管、教育方面、数据统计、民生等领域。针对房屋征收领域一些需要协调处理的公开申请,组织区法院、政府办、法制办、征收办和征收实施单位领导及相关单位人员召开4次专题协调会,明确回复规范,同时要求相关单位按职能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2016年,本级政府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相关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3件,2件已审理结束,1件正在审理中,维持1件,其他情形1件;投诉举报2件,经查,均不属实。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区及区属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公开的载体要进一步拓宽。
推行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我区将更加坚定地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有效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六、附表
南京市秦淮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6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2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3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7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9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9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6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0 |
2.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3.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