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发〔2016〕152号)予以废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