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
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1 00:00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市发改委

2

《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2023-2026年)》

市市场监管局

3

《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

《南京市土地收益金征缴管理办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

《南京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实施办法》

市建委



相关解读:《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2023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