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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09:00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编制形成《2020年度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根据《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南京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2020年度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制定《关于推进实施我市部分路段早晚高峰限制非本市籍号牌机动车通行的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2

制定南京压缩机厂(一般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更新项目设计方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

修订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

制定南京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市建委

5

制定《关于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对依申请权力事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

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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