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南京市抗旱预案》《南京市防御洪水方案》《南京市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公路(长江桥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南京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粮食应急预案》《南京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南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长江南京水域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南京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环境事件等2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