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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15:00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8号)要求,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做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根据“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得少于上年”的目标要求,确保今年我市粮食种植面积超过201万亩、粮食产量超过18.9亿斤,其中水稻种植面积大于120万亩。各相关区要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镇街,进一步细化到具体作物,并将上述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今年夏粮面积已基本确定,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关键是秋粮,各相关区要尽早谋划和调整生产布局,切实抓好水稻、玉米等面积落实,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等杂粮生产。

二、强化粮食生产各项政策措施

完善并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机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政策,有效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落实好《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宁政规字〔2016〕12号),对镇街实际种植水稻的区域,给予120元/亩的补偿,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各相关区和镇街要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稻生产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部、省级稻谷补贴使用精准度,对种植水稻20亩及以上的实际生产主体,按照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亩给予支持。实施好市级地产优良食味稻米产业提升项目,支持优良食味水稻种植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

三、提升粮食科技与装备支撑水平

大力开展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7万亩。坚持量质并重、用养结合,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轮作休耕要保障全年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稳定。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在全市优势粮食产区建设16个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加快推广绿色优质高抗粮食作物新品种,全市优良食味水稻推广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6%。

四、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

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粮食规模经营率达到70%。深入开展水稻集中育供秧、粮食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化肥农药“双减”工程示范区、耕地轮作休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育代插、联耕联种、订单种植、烘干冷藏、收获除尘除杂、质量可追溯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粮食生产管理水平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五、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加快实施以“江苏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进一步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落实省下达优质优价收购任务。完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功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储粮、环保作业新技术、新装备,提升粮食仓储、物流节点等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改造置换一线收纳库点,支持各区基层粮食收储库点整合,以区为单位,将地处不同镇街的粮食收储库点地块交由政府统一收储,采取合理布局、异地集中安置的方式落实建设用地。扶持地方粮食品牌建设,宣传、培育和推广“金陵味稻”等一批优质品牌产品,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和优质粮食的消费需求。

六、加大调度督导工作力度。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共同扛起“米袋子”生产保供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研究出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扶持政策。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完成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要加强粮食生产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0年各相关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各相关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  属

粮食面积

(万亩)

粮食产量

(亿斤)

其中:水稻面积

(万亩)

江北新区

4.2

0.4

2.3

江宁区

42

4.3

28

浦口区

6.7

0.5

3

六合区

86.6

8

49

溧水区

42

4

25.5

高淳区

13.5

1.3

10.2

雨花台区

0.07

0.006

0.07

栖霞区

6

0.4

2

合  计

201.07

18.906

120.07


相关解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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