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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工作
浦口区民政局启动“联动机制”为低保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2008-05-12] [字号:] [关闭窗口]
 

  为切实缓解物价上涨过快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浦口区民政局、财政局即时启动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该机制首次将补贴制度化,当连续3个月,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达到或超过3%,就将针对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启动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或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则将停止联动机制运行。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当月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确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到3%且低于5%时,补贴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4;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到或超过5%时,补贴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2。基于“今年一季度,南京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涨幅为8.3%”的实际,我区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2,即城市低保对象每人7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老人每人5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我区现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7750人,五保老人共 983 人,4月份一次性发放今年1-3月份补贴1138400 元,根据物价部门通报,今年4月份CPI高于5%,为此5月份将继续为困难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南京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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