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督制度落实。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企业严格按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履行职责,做到承诺不变、渠道不变。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和部分困难职工,做到量情不破制,循制兼顾情,在量入为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投入,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争取低保;二是监督人员落实,安排专人审核办理有关社保转移、养老、医疗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长远利益的事项,妥善解决好职工后顾之忧;三是监督资金落实,确保改制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生活保障和安置。近期,组织对原区改制企业开发四公司拖欠遗留退休职工工资及医药费问题的专项督查,经过积极调查筹措,现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受到职工欢迎。下一步将紧密跟进其身份置换工作,切实保障每个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安心、放心、维护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白下区纪委)
(南京市监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