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行政民主,南京市玄武区近日决定在行政机关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如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每年承诺为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重大基建项目等决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正式决定出台之前,必须预先将决策方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作适当调整后,再正式出台;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行为,必须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再提交政府决策。(玄武区纪委)
(南京市监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