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2008年我市继续执行粮食直补政策,本着突出重点、综合实施、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谁种植,补贴给谁的政策。补贴标准为水稻直接补贴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直补标准由去年的每亩30元提高至62元。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2008年4月18日上午,市农林局召开各县(区)农业分管局长会议,就今年我市对农民种植水稻进行直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直补工作实际情况,和我市粮食直补的原则、范围、标准和方案的制定,向各区县农林部门提出了“坚持原则、把握大局、精心运作、确保成功”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政治上高度重视粮食直补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建立部门责任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农林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直补工作,维护农民利益;二是认真落实补贴面积。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从下到上落实好直补面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简化补贴程序。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一并发放,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在对每个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行核实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民补贴专用账户;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根据各区县的产业特色、区域特色搞好产业布局规划,稳定粮食面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水稻种植面积的核查工作,确保2008年5月31日前把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