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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的“四不得”

发表时间:2022-11-16 15:27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不得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应当保密的信息,用以进行质疑和投诉。

(2)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

(3)不得恶意质疑和投诉,或没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