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分类进万家 追逐新时尚 > 分类方法 >


单位垃圾强制分类措施要落实

发表时间:2019-07-15 11:17

上海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开展以来,与垃圾分类有关的相关信息在网络和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关注,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时尚。南京市是全国46座首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从7月份开始,我市城管部门开展对全市四类强制垃圾分类单位执法监督的全方位宣传。

7月11日上午,跟随秦淮区城管执法队员分别到御道街上的御苑宾馆和格林豪泰大酒店进行垃圾分类现场执法检查。

在御苑宾馆大厅的楼梯口放着两分类垃圾桶,桶上按规定贴有分类标识,基本符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出了大门就看到一个旧的垃圾桶上没有贴上标识,里面投放的垃圾也没有被分类。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处,分类投放的收集容器、分类投放的标志、收运表等都很齐全,但是桶内分类好的垃圾并没有被按时清理。

到达格林豪泰大酒店后,同样地,在一楼大堂的电梯口放着两分类垃圾桶,打开桶一看并没有按照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分类。走到大门一侧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可以看到垃圾桶没有摆放齐全,里面的垃圾也是胡乱投放,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三日内整改到位。

这次随队检查的还有市城管局垃圾分类的专家龙瑞主任,他对两家企业的检查出现的不同程度问题进行了点评:

我们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有一些基本的要求,简单地说要做到七个方面,一是要设置垃圾分类容器,二是要设置垃圾分类归集点,三是要设置引导标识告知分类投放点位置,四是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分类责任,五是要开展宣传培训,六是要有垃圾分类台账记录,七是要制定分类收运服务表。今天检查了两家宾馆,表面上看,他们都有所行动,形式上似乎基本达到要求,但内容上是否真正做到垃圾分类了呢?这是需要深究的。他们共同的问题在于,虽然设了分类垃圾桶,但只是用来应付检查的,成了摆设。垃圾投放、收集的过程并没有分类,如果酒店的顾客没有分类投放,那么酒店作为责任主体,应该加强对顾客的引导,并安排人员对未分类垃圾进行再次分类。特别是检查的第二家宾馆,垃圾归集点各种杂物乱堆放,卫生状况糟糕,更不要说进行垃圾分类了。这些问题也提醒我们,要强化垃圾收集过程中的约束措施,特别是单位和垃圾收运企业的衔接环节,要真正进行分类,保障分类垃圾有去处,又倒逼单位“真”分类。

来源:南京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