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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
考生和家长需警惕4种招生诈骗伎俩
[发布日期:2008-08-11] [字号:] [关闭窗口]
 

  高考招生录取进入中后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的现象有所抬头。为此,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应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掌握必要的常识。

  经警方了解,近年来惯用的招生诈骗伎俩大致有以下4种:

  一是假借军队在招收“地方委培生”进行诈骗。事实上,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发布任何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的消息都属于虚假、欺诈行为。

  二是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慌称可以“破格”招收部分学生。事实上,按照规定,自主招生有两个条件,一是考生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二是学校测试合格后考生还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要求。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必须事先进行公示,这些特殊类型的招生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未经测试并公示的考生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所谓有“机动名额”。在实际录取工作中,高校对招生计划的使用,必须通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严禁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四是混淆不同办学类型概念。有的故意混淆普通高等教育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概念,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学。考试家长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今后也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针对这些情况,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凡是社会中介组织主动找上门来推荐什么学校交多少钱就可以上的行为都要加以防范。

 

(南京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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