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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
未享社会养老保障老年居民补贴每月20日左右到账
[发布日期:2008-06-27] [字号:] [关闭窗口]
 

  没有养老金可拿的城镇老年居民,今后每月可享受100元养老补贴。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新政下月开始实施。发布会同时正式公布了《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据介绍,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没有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居民。我市江南八区(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补贴,其他区县补贴标准还要等待当地政府确定。市劳动部门初步估算,目前符合条件的城镇老年居民约有6万人。

  符合条件人员,需亲自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通过审批的次月,即可享受补贴。该补贴将由银行委托发放,每个月20日左右到账。

  该补贴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城镇老年居民领取补贴一段时间以后,因各种原因又符合社会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从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当月起,补贴停发。

  此外,《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下月也将正式启动。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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