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16-00015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6-09-26
生效日期:    2016-09-26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信息名称:    2015年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决算公开内容
文  号:     关 键 词:    市政府 决算
内容概览:    

2015年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决算公开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不断拓展政务联络的渠道,不断探索政务联络的方式,建立起与驻地及联系区域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联络机制,为我市与这些地区开展政务交流创造条件。

  2、负责接待工作。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上海的公务活动提供服务。

  3、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上海市和长三角重要城市以及其他省、市、区的重要政策动态,成功经验以及其它有价值的信息。

  4、配合我市的招商引资活动。为南京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开展经济、贸易的交流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联络服务工作。

  5、负责我驻外办事处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由秘书处、综合处、经济处三个处室构成。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办事处今年编发《上海简讯》、《沪办传真》共200余期,报送各类信息近800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办的信息得到市领导批示124件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99件次;接待来沪公务或经沪出国团队108批547人次,接待市级领导47批56人次。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34万元,支出总计289万元。 

  (一)收入总计3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4万元。

  2.其他收入30万元。

  (二)支出总计289万元。包括:

  一般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万元,占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占66%;项目支出97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上海办事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304万元。支出总决算为289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万元、津贴补贴73.4万元、奖金1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3万元、退休费8.7万元、生活补助17.3万元、住房公积金9.2万元、提租补贴8.7万元、购房补贴3.2万元。

  (二)公用经费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3.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3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租赁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专用材料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本级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万元、津贴补贴73.4万元、奖金1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3万元、退休费8.7万元、生活补助17.3万元、住房公积金9.2万元、提租补贴8.7万元、购房补贴3.2万元。

  (二)公用经费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3.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3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租赁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专用材料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4.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21.3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