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15-00013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宁政发 / 决定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5-10-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给予南京市艺术小学(南京小红花艺术团)集体记功奖励的决定
文  号:    宁政发〔2015〕222号 关 键 词:    奖励 决定
内容概览:    

市政府关于给予南京市艺术小学(南京小红花艺术团)集体记功奖励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艺术小学(南京小红花艺术团)(以下简称“小红花”)是一所校团合一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德才兼修、以艺育人”的教学宗旨,深入推行全国首创的集文化教育、艺术教育与舞台表演于一体的少儿教育办学模式,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着力提升艺术创作水平,逐步成为代表南京形象的文化名片、教育品牌。

  近年来,学校艺术作品创作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屡屡夺魁,多次亮相国内外重要艺术活动和接待活动,曾获得“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艺术家的摇篮”等荣誉称号。“小红花”先后出访六十多次,足迹遍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促进我市对外文化交流、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去年南京青奥会期间,出色完成了开闭幕式的重要演出和礼仪任务,获得了国内外宾客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为表彰“小红花”在文化艺术创作、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市政府决定,给予南京市艺术小学(南京小红花艺术团)集体记功奖励。希望“小红花”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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