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14-0001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宁政发 / 决定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4-11-01 |
| 生效日期: | 2014-11-01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
| 信息名称: | 市政府关于授予田海防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
| 文 号: | 宁政发〔2014〕268号 | 关 键 词: | 市政府关于授予田海防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 内容概览: | |||
市政府关于授予田海防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全市各条战线又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到不法侵害或发生严重灾害、事故的紧要关头,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重要贡献,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的正气歌,表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他们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先进人物,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田海防等16人“南京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为加强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京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员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日
附件
南京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员名单
田海防,男,54岁,住南京市玄武区北苑二村9幢114室
毛椿庭,男,75岁,住南京市建邺区利民东村2号1栋401室
徐淑阳,男,23岁,南京一号家居店职员
熊 英,男,38岁,住南京市鼓楼区安怀村468号4幢四单元
段昌宁,男,63岁,住南京市鼓楼区广东路79号603室
石家平,男,61岁,住南京市雨花台区辅机路178号7幢603
张定宝,男,60岁,住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寇村东寇村30号
单 峰,男,29岁,住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42号
马桂林,男,54岁,住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619号19幢301室
刘永春,男,41岁,住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光明村二组46-1
倪明森,男,24岁,住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茶兴南街34号
周 轩,男,25岁,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辅警
张 猛,男,45岁,南京市溧水区住建局职员
孔善军,男,32岁,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双牌石派出所辅警
陈玉华,男,54岁,南京市高淳区保安公司保安
贾立生,男,78岁,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五村45幢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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