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14-0015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通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4-06-30 |
| 生效日期: | 2014-07-10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实施第六阶段限制通行的通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保 汽车 通告 | |
| 内容概览: |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实施第六阶段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实施第六阶段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0日起,黄色环保标志汽车禁止通行区域扩大为:
1.长江以南绕绕城高速(G2501)以内合围区域。
2.长江、七乡河、仙林大道(含本道路)和绕城高速(G2501)以内合围区域。
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二、无环保标志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
三、本通告所指黄色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无环保标志汽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标志或环保标志已过期的汽车。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