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947031/2007-00293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政府令 / 命令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07-11-22
    生效日期:    2007-11-22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是否修改: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文  号:    政府令第263号 关 键 词: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内容概览: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7年11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二、南京市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三、南京市航道管理办法

      四、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

      五、南京市人才流动管理规定

      六、南京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

      七、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八、南京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九、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十、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采江砂的若干规定

      十二、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十三、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十四、南京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十五、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十六、南京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十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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