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半月,我市刑事发案总量比前半月下降3.3%,比去年同期上升3.6%。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伤害等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与上半月、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两抢”案件大幅下降,全市治安形势保持平稳。当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需对下列警情予以重视。
需注意防范摩托车被盗
5月下半月,全市车辆盗窃案件比上半月下降2.6%,但盗窃摩托车案件比前半月有较大幅度上升。
当前盗窃摩托车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郊区发案明显多于六城区。城区发案比重较小,占总数的28.5%,郊区以浦口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及高淳县为相对多发区域,发案占总数的58.5%;二是夜间和凌晨为案件相对多发时段。其中,11时至15时占发案总数的28.9%,0时至6时占发案总数的39.3%。三是开放式的、管理较松散的居民住宅区以及街头路边为案件多发地段。本半月,发生在居民小区的案件占总数的40.8%,与前半月基本持平;发生在街头路边的案件占40.4%,比上半月上升34%。5月16日11时40分,杨某将摩托车停放在工农村其财烟酒店门口办事,摩托车坐垫箱内还有现金,12时15分发现摩托车笼头锁被砸,车辆被盗。
针对近期盗窃摩托车案件有所回升的势头,警方已部署力量加强街面巡逻,及时发现打击可疑人员,同时严格阵地管控,全面排查摩托车非法交易市场,堵塞销赃渠道。警方提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态势,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广大市民要不断增强摩托车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做好各项防盗措施,给车辆加强装防盗锁、报警器等。出门办事时,尽量将摩托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路边并锁好笼头锁,切记勿将贵重物品存放摩托车中;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区物管,安排专人看护车辆并加强巡逻,对推摩托车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仔细检查核实。同时,市民还要遵纪守法,不销赃买赃,警方一旦查获销赃买赃行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需注意防范各类扒窃
本半月,全市扒窃案件比上半月下降20%,但街面扒窃案件略有上升。
当前,市民需注意防范下列扒窃案件。一是要注意防范发生在公交车内的扒窃案件。虽然,当前发生的车内扒窃案件比前半月有所下降,但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占扒窃发案总数的39.8%。二是要注意防范制造被撞纠纷乘机扒窃的案件。在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为两人结伙作案,主要以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中老年人为侵害对象。作案时,一名不法分子故意制造被撞纠纷分散骑车人注意力,另一人则伺机实施扒窃,得手后再以调解纠纷为借口乘机逃离现场。5月17日8时许,叶某推着自行车在南京市下关区某菜场买菜。身后两侧过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故意将脚伸进自行车的前轮内,然后声称被压伤,吸引叶某注意。当叶某侧头查问时,另一人则乘机窃走了叶某左上衣口袋内的钱包。三是要注意发生在公交站台的抱腿扒窃。此类案件多发生在人多拥挤的公交站台,佩戴金银珠宝的中老年妇女和小孩为主要侵害对象。不法人员“盯上”作案目标后,采取多人互相掩护的方式作案。一人趁受害人赶上公交车时,假装寻找丢失在地上的物品,然后抱脚纠缠事主,其他人乘人多拥挤伺机扒窃。5月17日15时许,杨某在2路公交汽车站上车时,被一伙不法人员以抱腿的方式,窃走一条挂在颈上的黄金项链。
当前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喜欢将手机、钱包放在裤袋里,极易被不法人员窃走。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乘公交车出行,要注意将贵重物品放在随身携带的包内,并将包置于可视范围之内,防止被人扒窃。上下公交车时,广大市民要自觉排队,创造良好的秩序,避免不法人员制造拥挤实施扒窃。市民骑车或行走时,对故意制造撞车、推搡、口角的可疑人员要加强防范,保护好随身财物,如有必要可及时向警方寻求帮助。
需注意防范三类诈骗
本半月,全市街头诈骗发案较为突出,分别比上半月和去年同期上升14.7%和8.2%。
当前需注意防范下列三类街头诈骗案件:一是仍需防范以买卖旧币为手段的诈骗案件。近期此类案件相对多发,侵害对象以老年人为主。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为结伙作案,作案时分别冒充商人、银行经理等身份,以买卖旧版人民币、古币等可以赚取差价为引诱,诈骗老人财物。5月29日,警方抓获应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摧毁了一个以老年人为主要侵害对象,以买卖旧版人民币赚取差价为引诱的诈骗团伙,破获案件10余起,涉案总价值近30万元。二是冒充香港人诈骗的案件又有发生。近期,又出现了不法人员冒充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是冒充香港人、归国华侨等身份,作案时多选择年青女学生,以其手机、信用卡无法使用为由,诈骗受害人的手机、银行卡。5月25日,两名自称是香港人的男子在珠江路,以其手机、信用卡在内地无法使用,向路人丁某寻求帮助。丁某不疑有诈,遂将信用卡借其使用,两男子进入一商厦后迅速逃离。丁某随后到银行挂失信用卡,发现卡已被人盗刷16000元。三是出现以刷卡方式代买车票为手段的新型诈骗。青年女性为此类案件主要被骗对象。不法人员结伙作案,多为一女二男。不法人员实施诈骗时,先由一女性与需购买车标的受害人搭讪,并告知其火车票难买。后一男子称其“表哥”可以买到车票。二人帮助买票为由,将受害人带至“表哥”处,三人再以刷卡买票不能带金首饰和物品为由实施诈骗。5月26日17时至18时许,许某在火车站被一女二男合伙骗走现金3000元,金项链一条,手机一部,损失价值7200元。
针对上述案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及时向家中老人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并要求老人在取款、汇款、转账时,务必通知子女及亲友,听取意见,以防被骗。大中专院校学生对所谓的“香港人”,要加强防范,不要将手机、银行卡随意借给对方使用,如觉其确需帮助,可将其带至附近派出所,接受警方帮助。购买火车票的市民,要按照合法途径购买火车票,对无故搭讪或是可提供买票服务的可疑陌生人员,要保持警惕,以防被骗。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六日
(南京市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