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半月,全市刑事发案稳中有降,对市民工作、生活影响较为直接的侵财性案件比前半月下降9.7%。其中,盗窃案件下降9.3%,单位室内盗窃、盗窃摩托车、助力车及扒窃案件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两抢”案件虽较前半月上升2.3%,但同比大幅下降。全市治安局势走势平稳。
居民住宅需细致防范
本半月,全市居民室内被盗案件在盗窃总发案中所占比重,分别比前半月和去年同期上升了0.4和2.1个百分点,市民在工作、生活之余,需多花点精力“看好自己的门”。此类案件的特点:一是案件多发地段需高度关注。本半月,此类案件发案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藤子村、刘公巷、文体村、定淮门、妙峰庵、泰西路、合班村及新庄周边地区。二是发案时段与作案手段相互关联。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18时是市民工作、学习的主要时段,一般无人在家,不法分子较多采用撬门、撞门、撬锁等方式直接从房门侵入室内盗窃;而18时至7时是市民主要的休息时间,嫌疑人作案时因顾忌被他人发现,更多的是直接翻窗或扳窗栏杆、撬防盗网从窗口入室行窃。三是警惕盗窃新装修住宅屋内装璜材料案件。一天傍晚,嫌疑人在河西某居民小区,撬门入室,偷走一户居民家新铺设安装的黄铜水管、泡沫保温管及铜质连接件,损失共约4000余元。
警方提醒:市民在离家外出或准备睡觉前,务必将全部门窗仔细检查一遍,尤其要确认防盗门、窗确已关好、上锁。在购买或更换防盗门、防盗窗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时,需从保护自己和家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尽量挑选质量过硬、防范效果好的货品。同时,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内,物业公司需切实组织好小区保安的内部巡逻和出入人员身份核查工作,把好居民住宅的第一道安全关。
车内财物需随时携带
本半月,全市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占全部盗窃案件的3.8%,比前半月上升了0.4个百分点,市民仍需关注防范。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白天发案增多。发生在7时至11时的案件占7.3%,11时至14时的占8.5%,14时至18时的占11%,分别比前半月上升了2.4、1.2和2.5个百分点。与之相对,晚间、夜间发案则下降了7.7%。二是城区发案仍占有较大比例。本半月,此类案件在六城区的发案数是郊县发案数的1.73倍,主要集中在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郊县发案较多的则是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被盗物品中除钱包、笔记本电脑、MP4、手机等较为常见外,名烟名酒、高档茶叶、衣服、加油卡都成为了不法分子窃取的对象,个别案件中,不法分子还直接以GPS机为窃取目标行窃。三是作案手段更加明显的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本半月,不法分子除撬锁、撬窗、撬后备箱及砸车窗玻璃行窃外,利用车主疏忽大意不关车门、车窗之机,拉门或从车窗直接顺手牵羊的案件也多次出现。此外,以卸车窗玻璃入车行窃的案件值得关注。4月1日夜,嫌疑人在浦口区一处路边,将一辆大货车的车窗玻璃封条划开后,卸下玻璃,将车主放在车内的3000余元现金盗走。
警方提醒:以往,不法分子大多利用夜晚市民休息时间长,作案时间较长的时机行窃。大多数市民白天驾车外出时习惯将钱物留在车上,给不法分子伺机盗窃提供了可乘之机。不法人员多次利用市民停车加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检测,不锁车门、车窗的时机,快速窃取。即使车主仅离开3、5分钟,也有可能被嫌疑人乘机行窃。广大市民在白天需随时关注随车财物,防范偷盗。晚间,要将车停于小区院落、停车场或夜间机动车保管站。警方特别提醒,部分加油站夜间虽有工作人员上班,但工作人员不承担看护、保管他人车辆的职责和义务,切不可将车辆停在加油站过夜。
街头骗局需主动预防
本半月,全市各类诈骗案件比前半月均有所下降,但街头诈骗同比上升13.2%,在全部诈骗案件中所占比重也较前半月上升了5.7个百分点。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从发案时段来看,上午时间发案较多。不法分子在6时至12时作案的占所有街头诈骗发案的73.3%。二是从发案地区分布来看,郊县发案有所增多。郊县发案在此类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前半月上升了14.1个百分点,其中以江宁区、栖霞区发案居多。与之相比,城区发案比前半月下降22.5%,发案较多的是玄武区、白下区。不法分子主要在长途汽车站、公交站台、市民广场、菜场等公共场所,以及银行、商场、旧货市场、药房等商业经营场所周边寻机作案。三是从诈骗手段来看,传统骗局虽占主导地位,但新型骗术更令人防不胜防。传统诈骗手段中,抛物、丢钱、丢包诈骗的占15%,借打电话为名骗取手机的占11.7%,以找神医、活神仙看病、消灾为由实施迷信诈骗的占10%,借口存放金元宝、金项链、金条需押金的占18.3%。同时,以假冒高档手机交换中低档手机、帮忙打官司、帮忙办特种证件、收购旧版人民币等手段行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4月6日上午,一男子在江北某菜场以付钱搭顺风车为名搭识潘某,该男子自称家中因筹办婚事需购买高档烟酒,请潘某介绍熟人的烟酒店,潘随即将其带至自己朋友经营的批发部,称该男子是自己朋友,让店主放心出货。该男子随即挑选了14条中高档香烟,并让潘某随其回菜场取钱,后在菜场内借故离开潘某,溜回小店称自己先取货、潘某结账后,携带香烟逃离。
警方提醒:街头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为成功行骗,确保骗局不被受害人发觉或穿帮,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骗取他人信任,或牢牢吸引他人注意力,顺其引导、诱导、指挥去思考或行动,陷入圈套。骗子在最初往往不会直接骗取钱物,而是顺着骗局的深入,使受害人相信:拿出钱财交给对方,或能换来更高的回报,或能消灾免祸,或能占到对方的便宜,总之肯定都对自己有益,思想上受到麻痹。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主观上多提醒自己:不要贪图小便宜。也可通过与有关单位或公安机关联系的方式核实对方所说情况是否属实。不可因对方说得天花乱坠而轻信,更不可随意按照对方的要求交出钱款和贵重物品,凡是牵涉到家中大额钱物时,多和家人商量,慎重对待,可有效起到防骗作用。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南京市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