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提供)
9月下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1%和21.2%,警方破获刑事案件数比前半月上升34.5%,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继续保持良好稳定。当前,适逢国庆黄金周,全市人财物大流动,部分不法分子可能混迹其中伺机作案,警方提醒市民重视下列警情,注意防抢、防盗、防骗。
需重点防范“两抢”案件
9月下半月,“两抢”发案比上半月上升5.7%。
当前“两抢”发案主要有下列情况与特点。一是要加强防范以租房、看房为由的入室抢劫案件。9月28日9时许,白下区居民张某在家中被人以租房为名,持刀抢走手机、现金及其他财物,张某的手部被犯罪分子割伤。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侦破,于3小时后,在白下区西止马营某高层住宅一住房内,抓获正在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侯某,当场解救了被侯某捆绑并捅伤的受害人王某。据侯某交待,他通过报纸上的房屋租赁信息,共联系了4名出租人准备逐一实施抢劫,得手后立即逃离南京,不料在抢劫第二名受害人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期,以租房、看房为由入室盗窃的案件有所增多,此类盗窃案件极易转化为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需严加防范。二是驾驶摩托车抢夺比前半月有所上升。从发案时间来看,16时至24时为案件的多发时段,占抢夺案件总数的68.4%。从作案手段来看,不法人员主要是两人同乘一辆摩托车、助力车,选择偏僻的街巷、次干道,随尾跟踪单身行走的女性,乘其不备抢夺其拎包或放在自行车车篓里的包物。三是出现了以“修门”为由乘机入室抢劫的新型案件。9月17日8时许,两男子在沿江开发区某小区,以“修门”为由诱骗刘某打开房门后,一人在门口望风,另一人则进入室内实施盗窃。当刘某呼救时,两名男子对刘某恐吓、推搡,抢走其3500元现金和一部小灵通后逃离。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主要选择单身在家的老年人,以问路、治病、念经、推销以及提供其他免费服务、商品等为由,骗门入室实施盗抢。
当前“两抢”发案占侵财案件总数的比重虽然很小,但对群众安全感影响很大。为此,警方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注意下列事项,做好防范。市民外出游玩、走亲访友时要叮嘱家中老人、孩子,对以推销、问路等为借口企图入室的可疑陌生人,要保持警惕,不可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开门,以防被抢。市民特别是女性,尽量避免夜间、凌晨单身独行在偏僻的街巷,单身行走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骑车时放在车篓、电动自行车踏板上的包也要固定好,防止被抢。近期,发生在建筑工地、企业单位的盗窃、抢劫大型车辆电瓶、汽油等配件和燃料的案件多发。为此,各单位长假期间要做好各项防范,防止发生类似的盗抢案件。
需加强防范各类盗窃案件
9月下半月,盗窃发案比前半月有所下降,但比重较大。
广大市民需注意下列盗窃警情,积极做好防范。一是以分散注意力方式盗窃街面店的案件增多。9月27日7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溧水县经济开发区宝塔北路某超市门口,要求超市店主送两包香烟。店主张某送过香烟返回后,发现超市柜台内的3000余元现金被盗。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以购买香烟、花卉、充值卡以及其他商品为由,分散受害人注意力,让其同伙乘机实施盗窃。二是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相对多发。从当前此类案件的发案区域来看,城区、郊县均有所发生,其中鼓楼区、玄武区、江宁区相对多发,占总数的40.6%。从发案时间来看,18时至24相对多发,占总数的52.3%。从作案手段来看,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的比重仍然较大,占总数的40%。从被盗物品的案值来看,涉案价值有所增大。9月24日19时许,曹某将汽车停放在鼓楼区新城市广场停车场,21时发现车内2.8万元现金被盗。三是出现了以应聘为名实施盗窃的新型案件。前不久,王某在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招聘驾驶员的信息,一名男子与其电话联系并通过了面试。该男子上班第一天,即乘王某不备盗走其办公室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以及其他物品。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往往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通过应聘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利用上班时机实施盗窃后逃离。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防范上述各类盗窃案件。市民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出游前要做好住宅防盗,锁好门关好窗,并嘱咐亲友、邻居加强看护。沿街烟酒店对购物时故意找茬的可疑陌生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人以分散注意力的方式盗走财物。国庆期间,招聘临时人员的公司、企业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防止被人以应聘的方式混入单位内部进行盗窃。同时,国庆期间,大中学校也要做好各项防盗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会室、电脑房、实验室、教研室以及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防范,确保安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也要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假期员工放假、单位人员较少的时机作案。同时,市民在候车、乘车时要注意防扒,在公园、风景区游玩,餐馆就餐时,要保护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防被盗。
需小心防范三类新型诈骗
9月下半月,全市诈骗发案比上半月有所下降。
当前,广大市民需小心防范下列几类新型诈骗案件。一是要防范以代办信用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近期,警方接报了几起以代办信用卡为名诈骗大学生的案件。今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在南京某大学浦口校区,以“本人有某银行信用卡办理业务,需寻找校园代理人”为由,骗取受害人李某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办理了银行信用卡。后李某发现其信用卡被人恶意消费1万余元。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人员往往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代办信用卡业务为由,骗取受害人资料,后再以受害人名义办理信用卡,通过持卡恶意消费实施诈骗。二是要防范以代销文具为手段的诈骗案件。9月15日13时许,一名自称是某笔业公司员工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混入某大学宿舍,并诱骗该宿舍三名同学代理其文具产品。翟某等三名同学遂以单价0.6元购买了2500件商品。等翟某等人拿到货后,才发现该文具数量严重不足,且质量很差,根本无法正常使用。翟某等人损失1500元。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往往以“做公司代销员可赚取差价”为由,以质量低劣、数量不足的商品,诈骗那些社会经验欠缺、急于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三是要防范推销电信“省电话费”业务的诈骗案件。9月17日14时许,两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鼓楼区定淮门某小区,向林某推销电信“省电话费”套餐,骗走林某1000余元现金。不法人员的作案手段是:冒充电信部门工作人员,在居民区选择单独在家的老年人,以有“老年证”预存话费可免固定电话月租费为由,诈骗受害人预先支付的现金。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学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不可随便将个人信息填写给陌生人。学生勤工俭学时要注意识别各类信息,对陌生人提供的购买商品可赚取差价的“赚钱”机会,要保持警惕。市民最好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以防被骗。在加强防范上述新型诈骗案件同时,广大市民还需做好对抛物平分、中奖、网络以及假借手机等诈骗案件的防范,确保安全。
需注意假期交通消防安全
9月份,全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比上月下降4.5%,死亡、受伤人数比上月分别下降7.7%和16.3%;全市发生的火灾起数比上月下降10%,但直接经济损失比上月上升47.1%。
针对当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假期驾车出行的市民,出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尽量避免夜间和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在连续行驶4小时后要停车休息,遇有交通流量大、道路维修等情况,要服从交警指挥,以免发生意外。国庆假期,广大市民出门前要检查家中电器、燃气开关,确保安全;乘车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车厢内吸烟、乱扔烟头,以防引燃车内座椅、棉丝等可燃物;在森林野炊要按规定在安全区域内进行,离开时要灭尽余火。目前正值“十?一”黄金周,为确保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能够欢度国庆,警方已制定了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组织充足警力,严密社会面的巡防控制,并加强对旅游景点、车站要道、商贸广场等重点场所的治安整治和动态监控,坚决打击扰乱节日治安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制定了交通管理预案,加强重点旅游景区,以及商贸集结地、窗口地区治安、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国庆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消防部门也强化风景区餐饮、娱乐场所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检查,力争消除一切火灾事故隐患,确保节日安全。国庆期间全市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较多,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全市国庆前后将有40余项大型活动,其中包括文化艺术节、王力宏演唱会、汽车展、菊花展等重要活动。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参加大型活动时要自觉遵守活动组织方的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服从民警及工作人员管理,并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市民如有求助请拨打社会求助服务电话“122”,紧急警情请及时拨打“110”。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