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提供)
8月上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0.5%和1.6%。其中,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杀人、抢劫等“八类”刑事发案,与前半月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目前,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继续保持良好稳定。
在当前各类刑事发案总体下降的情况下,仍有一些方面性案件呈多发状态,且出现新的情况和特点,需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重视。
需重点防范住宅被盗案件
8月上半月,居民住宅被盗案件同比有所上升。
当前居民住宅被盗案件主要有下列特点。一是六城区发案相对较多,占总数的51%。城区发案相对集中在:玄武区晏公庙、藤子,白下区象房南村、月牙湖,秦淮区翁家营村,建邺区凤栖苑、江东门、河南村,鼓楼区黑龙江路等地区;郊区发案相对集中在:浦口区泰山新村、珠江镇、永宁镇,栖霞区钟化,雨花台区春江新城、赛虹桥,江宁区东山、科学园、开发区,六合区城中、龙池等地区。二是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和凌晨。其中,22时至次日3时发案相对突出,占总数的44.6%,7时至9时案件也相对较多,占总数的15.4%。三是溜门入室盗窃案件较多。近期由于南京夜间较为凉爽,不少居民在夜间休息时习惯开窗、开门纳凉。不法人员乘机选择非封闭式小区一楼、二楼的居民住宅,以溜门为手段入室盗窃室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当前此类发案占住宅被盗案件总数的28.7%,发案比重较大。8月10日9时许,家住秦淮区红梅巷的杨某醒来后,发现自己前一天放在床边沙发上的手机、钱包被盗,损失价值计3000余元。经勘查,受害人因夜间休息时未锁房门,被不法人员乘机溜门盗窃。三是不法人员翻窗入室盗窃的案件时有发生。8月7日夜间,白下区苜蓿园大街某住宅小区连续多户被不法人员翻窗入室,损失较大。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的作案时段,主要选择在23时至凌晨6时;侵害对象主要选择沿街高档小区的一楼至四楼;作案手段主要以攀爬钻阳台围栏,或是撬开围栏翻窗入室,伺机盗窃受害人室内随意放置的现金、笔记本电脑等。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夜间较为凉爽,市民夜间休息时要注意关好门窗,尤其要关好客厅、阳台、厨房、卫生间门窗,并放置好贵重物品,防止不法人员乘机溜门,或是攀爬翻窗实施盗窃。住在平房或一楼的市民,休息时不要将衣物放在靠窗的位置,防止不法人员以“钓鱼”的方式钩物盗窃。同时,市民要积极做好住宅防盗工作,定期检查防盗门窗是否牢固,及时更换或安装安全性能好的防盗门窗等,还可在门窗附近放置瓶子等易碎品,也可根据需要安装防爬刺等防护设备,有针对性地防范入室盗窃。
需加强防范三类诈骗案件
8月上半月,全市诈骗案件发案比前半月上升13.6%。
广大市民需重视下列三类诈骗警情。一是 “银行卡刷卡消费”短信诈骗增幅明显。虽然此类短信诈骗发案不多,仅占全部诈骗案件的14.4%,但涉案金额较大,尤需加强防范。不法人员实施诈骗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是群发“银行卡刷卡消费,到期将自动从其他账户扣除”等内容短信,诱使不明真相的受害人打电话咨询;其次是冒充银联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为受害人银行卡升级、加密为由,要求受害人按提供的程序操作银行卡;最后在受害人按其提供的转账程序操作后,立即在异地将卡内金额取走。二是抛物诈骗比前半月有较大幅度上升。8月9日8时许,谢某在秦淮区秦虹路1号路旁,发现一男子从地上捡起一首饰盒,内有一个标价2万多元的“钻石”戒指。该男子遂以与谢某平分该戒指为由,骗走谢某一条价值2000余元的项链。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以标价几万元的“钻戒”为道具,以平分为引诱,以将“钻戒”放在受害人处,但受害人需拿出现金或贵重物品抵押,自己回家取钱给受害人为由,诈骗受害人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三是出现了以用工受伤为名诈骗医药费的新型案件。8月13日7时许,两名外地男子到高淳县某陶瓷公司,以务工为名进入该公司试工。13时许,一名男子因“摔伤”要求公司送医院治疗。到医院后,另外两名自称是“伤者”亲戚的男子,以南京医疗费贵,将“伤者”送到老家医治更便宜为由,向公司老板索要医药费1000元后,逃之夭夭。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主要是利用了公司负责人想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心理,乘机诈骗医药费。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针对上述警情做好针对性防范。在收到诸如“贵用户某时在某商场消费8900元,请您2日内到某行网点缴款,逾期从其他账户扣除”等内容的短信时,坚决不予理睬。不要相信可疑陌生人提供的所谓“加密”、“安全账户”等服务,也不要按其提供的程序操作银行卡,更不要将其他账户内的现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市民如有关于银行卡方面的疑问,可拨打发卡银行指定的服务电话咨询,防止被骗。在碰到陌生人捡到“钻戒”或钱包,并要求与您平分时,要坚决予以拒绝。市民要克服自身的贪利思想,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可贪小便宜而将现金、银行卡或贵重物品交给陌生人,以防被骗。同时,广大企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方面信息的登记,遇到工伤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堵塞不法人员寻机诈骗的漏洞。
需注意防范新型盗抢案件
夏季历来是各类刑事案件的多发季节。当前,在警方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下,不法分子不断变换花样,翻新手段,盗窃、抢劫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动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需注意识别,加强防范。一是出租车司机要注意防范麻醉抢劫案件。8月10日9时许,一名男子在六合区南门转盘处,以到程桥镇卫生院谈药品器材生意为名搭乘孙某出租车。到卫生院后,该男子以医生忙为借口,借机与孙某交谈,并承诺每等一小时多加二十元钱,以打消孙某疑虑。后该男子以天热为由买来烟和饮料,孙某喝下该男子递过来的饮料后渐渐昏睡。醒来后,孙某发现自己携带的1500余元现金及项链、戒指、手机等物被劫。此类案件中,出租车司机是不法人员的主要侵害对象。不法人员多以谈生意为由租用车辆,并以天热为借口诱骗司机喝下掺有速效麻醉药物的饮料实施抢劫。二是市民要注意防范盗割婴幼儿挂坠的案件。8月9日,不法人员在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某小区附近,乘杨某不注意,用刀片割走杨某外孙女颈上的两个佛像挂坠,案值1000余元。此类案件在我市尚不多见,近期仅发生两起。但时值夏季,婴幼儿衣着单薄,其佩戴的项链、挂坠裸露在外,易成为不法人员的作案目标,且不法人员采用刀片盗割,极易伤害婴幼儿,需广大家长高度重视。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往往多人结伙,以问路、闲谈等方式分散家长注意力并伺机作案。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商场饭店等为案件的可能多发地点。三是市民需注意防范汽车轮胎被盗案件。近期,不法人员盗窃路边汽车轮胎、备用轮胎的案件比前半月明显增多。8月4日夜间,孙某将一辆黑色普桑车停放在栖霞区合班村某电子厂门前路边,第二天9时许发现汽车左侧前后轮胎及轮箍被盗,损失约1700余元。当前此类案件的发案区域较为分散,城郊结合部、郊区相对多发。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和凌晨,其中23时至凌晨2时为相对多发时段。不法人员的作案手段主要是使用千斤顶和扳手卸下汽车轮胎,再用货车或三轮车等将轮胎运走。
针对当前出现的新型盗抢案件,警方正调整部署,加强街面巡逻防范,并加强对各类汽车修理厂、改装厂、汽车租赁公司等涉车行业的管理整治,堵塞非法买卖的渠道。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针对近期出现的新型盗抢案件,加强防范。出租车司机尽量不要饮食可疑陌生人提供的饮料、食物,防止麻醉抢劫。陪同婴幼儿在外散步、游玩的市民,要注意婴幼儿的安全,对无故搭讪、假借问路可疑陌生人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人员以分散注意力的方式乘机盗割孩子的项链、挂坠等。市民停车时,不能图方便,随意将汽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居民楼下、街道小巷等处,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所,并安装车辆报警器等防盗装置,确保车辆安全。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