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提供)
7月下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有所上升。期间,警方紧盯大要案件,强化破案攻坚,破获案件数比前半月明显增多,抓获各类刑事案件成员数比前半月上升7.7%。同时,警方侦破了系列有影响的大要案件。7月25日,成功处置了一起劫持人质案件,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抓获,安全解救了人质。前不久,又破获了一起以招聘演员、模特为诱饵的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丁某等5人,从而打掉了这一利用注册公司,以招聘模特、演员为名实施诈骗的团伙。
当前,全市各类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与前半月相比也有所上升。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重视下列“两抢”、诈骗、盗窃警情,积极做好防范。
“两抢”发案有所抬头
虽然,当前的“两抢”发案在全部刑事发案中总数少、比重小,比去年同期也大幅下降,但与前半月相比有所上升,仍需广大市民重点防范。
当前“两抢”发案主要有下列特点。一是抢夺金项链案件增多。当前此类案件城郊相对多发,其中江宁区发案较为集中,占抢夺金项链案件总数的41.7%,雨花台区、建邺区也相对多发。发案时间相对集中在6时至9时,18时至20时。不法人员的作案手段主要是两人驾驶摩托车、助力车尾随跟踪路边单身骑车、行走的女性,伺机抢夺其金项链。当前,还发生了不法人员步行跟踪受害人,趁机抢夺其金项链后迅速乘上接应摩托车逃跑的案件。7月17日18时许,一名男子步行跟踪胡某,在幕府东路169号电灯杆处,突然抢夺其金项链后,迅速乘上不远处的一辆摩托车向晓庄方向逃跑。二是危险程度加大。近期发生了多起不法人员在开放式小区,尾随受害人,在小区偏僻处、楼道附近抢夺受害人拎包,甚至持钝器、砖头等击打受害人头部实施抢劫的案件。此类抢夺、抢劫极易引发杀人等恶性案件。7月16日21时许,陈某步行至迈皋桥街268号附近的一个胡同口时,被不法人员用钝器打昏。后陈某发现自己的手机、项链被抢。三是近期抢劫出租车、摩的、电瓶三轮车司机的案件需严加防范。7月14日23时许,两名男子在栖霞区甘家巷附近,乘坐杨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江宁区汤山街道某偏僻路段时,持刀将杨某捆绑并劫持至江宁区湖熟镇河北社区附近,抢走杨某5000元现金及手机,将杨某推下车后驾车逃离。7月26日,警方经过工作,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抓获。在此类案件中,那些没有合法营运证件的“黑车”,由于缺少防护设备,司机防范意识差,经常单人外出,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不法人员在作案过程中,大多采取持刀威胁,或是采用绳索捆绑、胶带封嘴眼等手段作案,一旦遇到车主反抗即实施暴力,极易引发杀人等恶性案件。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正调整部署,加强对“两抢”案件多发地段、时段巡逻守候的密度和力度,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犯罪。并积极会同交通、客运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无安防设施的“黑车”的整治取缔。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小巷或岔路单身骑车、行走时要格外小心,要多留心观察,以防有可疑人员或摩托车尾随跟踪。家住开放式小区的女性,深夜单身回家时也要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尾随跟踪的可疑人员,要选择光线明亮处行走,或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出租车司机要注意防范在夜间或凌晨要求到较远且较偏僻场所的可疑人员,出城时按照有关规定在警务查报站登记,确保安全。市民一旦遭遇“两抢”,要保持冷静,灵活应对,并及时报警。
诈骗案件出现新特点
7月下半月,全市各类诈骗案件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多。
当前诈骗案件出现下列新的情况。一是抛物平分、网络诈骗、假代购销等诈骗案件仍然多发,占诈骗案件总数的43.9%。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抓住受害人的贪利心理,以平分所捡财物,中奖,买卖邮票、旧人民币赚取差价等为引诱,诈骗受害人财物。其中,网络中奖诈骗近期较为突出。学生由于防范意识、识别能力不强极易上当受骗,被骗人数与前半月及去年同期比均有所增多。7月16日,不法人员通过QQ发信息给正在玩网络游戏的王某,称只要交1498元所得税,便可领取5000元奖金及一部笔记本电脑。王某汇款1498元后,对方又要求再汇公证费、手续费等费用,王某随即发现被骗。二是迷信诈骗、灾祸诈骗发案比前半月有所增多。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利用部分老年人的迷信心理,以其子女近日将有血光之灾、不治之症等,以神医治病、念经治病等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近期,我市还发生了一起假和尚入室“念经”实施骗抢的新型案件。7月17日13时许,陈某在青岛路附近家中休息时,一个和尚装扮的年轻人进来,称可帮其念经消灾,并说将家里所有的钱摆在观音像前,越多念经效果越好。陈某于是就将家中800元现金放在观音像前,“和尚”嫌少,又让她把戒指除下来放到观音像前。“和尚”念了几句后,突然把念经衣服一脱,包起桌上的钱和戒指迅速逃跑。三是冒充经理身份诈骗烟酒店的案件近期需加强防范。在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抓住沿街烟酒店店主急于做生意、疏于防范的弱点,冒充餐馆、茶社等公司经理,要求烟酒店将中华、苏烟等高档香烟送到指定地点后,以让送货人等候,自己外出拿线为借口,携带香烟逃离。双休日的中午和傍晚为案件的多发时段。7月28日12时许,一名女子冒充某龙虾土菜馆经理,到长江花园某烟酒店订购香烟,并让店主徐某将香烟送至土菜馆的一包间内。香烟送到后,该女子稳住送货人,以出去拿钱为由将价值7000余元的香烟骗走。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陌生人提供的买卖物品赚取差价等“赚钱”机会要保持警惕,注意识别,防止被骗。市民要提醒单独在家的老人,不要相信神医治病、念经消灾等迷信活动,不可轻易让陌生人进入家中,更不能将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交给所谓的神医、和尚做法事,以防遭遇骗抢。沿街烟酒店店主对订购大量高档香烟,并要求送货的陌生人员,不要被其“经理”的身份所迷惑,送货时要坚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防被骗。
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增多
7月上半月,全市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比前半月略有上升。
在当前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中,下列警情应予以重视。一是盗窃货车、卡车车内财物的案件有所增多。由于近期天气炎热,不少货车、卡车司机在车内睡觉时,习惯开窗或是开着车门,这给不法人员盗窃驾驶室内财物提供了可乘之机。此类案件发案时间多为夜间和凌晨,加油站、停车场、乡村公路路边以及公司门口为案件的多发地点。不法人员多为两人结伙,有时驾驶摩托车、汽车接应。7月22日2时许,不法人员在宁连公路往连云港方向40多公里处的一服务区,趁受害人岳某在货车内熟睡,未关好车门窗之际,将驾驶室内的一只塑料袋盗走。岳某被盗4万余元现金。二是不法人员利用驾驶人员离车时不锁车门、车窗,伺机盗窃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主要是利用驾驶人员在卸货、购物、洗车、修车、换胎,下车不锁车门的时机,采用拉车门盗窃或是从车窗窃取的手段盗窃。7月22日18时许,贾某驾驶汽车在太平南路某饭店门口与一骑助力车的男子发生碰撞。贾某未将车窗关好就下车协调,并与该男子发生争执。经调解,贾某将车子开走。回家停车时,贾某发现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一只黑色皮包被盗,损失2600余元。三是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物案件比重较大,占总数的35.6%。超市、医院、茶社、饭店、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及其附近的街巷为案件的多发地点。四是傍晚和夜间为多发时段,城郊为多发区域。17时至次日3时,为案件的多发时段,占总数的49.3%。10时至13时也相对多发,占总数的21.9%。城郊发案占总数的56.2%,其中,玄武、栖霞、江宁、六合为案件多发地区,占总数的49.3%。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货车、卡车司机,将车停在加油站、停车场以及路边,并在车内睡觉时,要注意锁好车门、车窗,并妥善放置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被盗。市民在购物、办事、送货、就餐、加油、修车、洗车、换轮胎时,不管离开车辆多长时间,都要养成下车锁门关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的习惯,防止被人乘隙盗窃车内财物。同时,市民停车时要将车停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所,不要随意停放在路边、小区楼下,不要在车内留置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