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提供)
4月下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上升4.6%,其中“两抢”发案比前半月上升3.4%,但比去年同期下降11.8%。目前,全市社会治安继续保持平稳。当前适逢五一黄金周,全市人财物大流动,部分不法分子可能混迹其中伺机作案,各类侵财案件有可能多发。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抢、防盗、防骗。
驾车出行要注意防抢、防盗
4月下半月,全市盗窃汽车案件比前半月略有上升,汽车内财物被盗案件与前半月基本持平。“黄金周”期间,不少市民选择驾车出行游玩。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同时,还要重视下列警情,确保安全。
一是加强防范针对单身驾车女性的抢劫案件。4月18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破获了建邺区“1.20”抢劫杀人案。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某超市停车场发现受害人单身行走,遂尾随跟踪实施抢劫,并在车内将受害人杀害。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是在商场、超市等附近物色单身女性,乘其开车门之机迅速上前实施抢劫,一旦遭到激烈抵抗即将受害人杀害。为避免此类案件在我市再次发生,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返回停车场时要注意观察四周,发现有陌生人尾随跟踪,或在车辆附近徘徊等情况,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同时,市民夜间在地广人稀的郊外行车时,对拦车的陌生人也要保持警惕,防止不法人员以问路、求助为由实施抢劫。市民一旦遭遇抢劫,要保持冷静,灵活应对,避免激烈对抗,可采取有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等方式,保护自身安全。
二是加强防范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当前,全市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仍然多发。鼓楼区、玄武区为相对多发区域,占总数的30.9%;浦口区发案也较突出,占总数的14.7%。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加油站、酒店附近街巷为案件多发地点。其中砸车玻璃实施盗窃的案件较多,占总数的44.1%。为此,广大驾驶人员在风景区、商业区游玩、购物、餐饮时,不要在路边随意停放车辆,最好将车停放在有人看护的场所,并且离车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防止被人以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市民行车过程中,要锁好车门、车窗,并妥善放置贵重物品,防止被人以轧车轮胎、拍车窗等分散注意力的方式盗走车内财物。
三是做好汽车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安全。4月下半月,全市盗窃汽车案件总量仍然不大,但比前半月略有上升。当前此类案件城区多发,发案占总数的54.3%。大多数车辆是在夜间或凌晨被盗。居民小区或附近街巷无人看守的停车场所是案件的多发地点。轿车仍是主要被盗车型,占发案总数的62.9%。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要增强自防意识,及时给车辆加装方向盘锁、报警器等防范设施,且不随意停放车辆,也不要将车辆停放较偏僻的路边、街巷或是无人看守的停车场所过夜,防止车辆被盗。
居民住宅需严防入室盗窃
4月下半月,居民住宅被盗案件比前半月略有上升,且发案占入室盗窃总量的71.8%,比重较大,广大市民需严加防范。
一是要加强重点时段、地段的防范。当前郊区发案略多于城区。鼓楼区、下关区相对多发,发案占总数的19.8%。江宁区、浦口区发案也较为突出,占总数的22.6%。22时至次日2时为相对多发时段,占总数的29.5%。此类警情主要分布在:鼓楼区清凉山、天目路、莫愁新寓;下关区小市新村、东门街、五塘新村、方家营、幕府西路、水关桥、燕江路;浦口区顶山、阳沟街、盘城、珠江、泰山新村;江宁区东山、秣陵、百家湖、谷里、开发区等地。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防护。
二是要有针对性地防范从门入侵的盗窃案件。在当前居民住宅被盗案件中,不法人员以插片开锁、撬防盗门以及溜门入室等手段从门侵入的案件较多,占总数的44.3%。同时,随着气温的上升,犯罪分子从窗口勾取市民放置在窗户附近财物的盗窃案件也有所增多。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及时检查防盗门、窗安全,及时更换质量可靠的门锁。为确保室内安全,市民在夜间休息时,可在门口、窗下放置酒瓶等易碎品,或木板等易发出声响的物品,还可采用安装防盗报警器、加装暗锁等方式,确保室内安全。
三是要加强防范新型的“搬家式”盗窃。春节长假期间,秦淮区发生一起犯罪分子趁受害人外出过年,家中无人之际,入室将受害人家中家用电器等值钱物品全部盗走的盗窃案件。经调查,有小区居民反映,当时他们看见犯罪嫌疑人在用三轮车拖运物品,但都以为是搬家公司,所以就未多加过问。五一长假来临,部分市民全家外出游玩,且未托亲友、邻居照应看护,上述案件仍有可能发生。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游前,要锁好门、关好窗、放置好贵重物品,并且要嘱托在宁的亲友、邻居帮助照看住宅,确保安全。市民长假期间如发现有可疑陌生人在小区内“搬家”,要上前询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
做生意要防范各类诈骗
4月下半月,全市诈骗案件发案比前半月有较大幅度上升。当前发案中,抛物平分、献“金元宝”诈骗案件多发,分别占诈骗总量的19.9%和10.3%。五一期间,随着全市人财物流动量的加大,抛物、中奖、金元宝抵押等诈骗案件仍有可能多发。同时,由于“黄金周”历来是商家盈利的最好时期,不法分子有可能针对商家实施各类诈骗。为此,结合当前警情,警方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在忙于赚钱的同时,也要加强防范。
一要防范针对街面烟酒店的假币诈骗。4月17日8时许,两名男子到江宁区秣陵街道某烟酒店购买香烟。结账时,两人以掉包手段骗走店主二十余条香烟,店主损失2500余元。此类案件中,作案人员多是两人结伙,以办事、请客等为借口,到沿街烟酒店购买大量香烟。付款时,犯罪嫌疑人通常是先将真币付给店主,然后再以购买其他商品等借口将真币要回,迅速用假币调包后实施诈骗。针对此类警情,警方提醒广大烟酒店店主,对一次性购买几十条价格较高香烟的陌生人,要加强防范。结账时要注意清点,防止不法人员使用假币掉包诈骗。
二要注意识别“购贷”诈骗陷阱。4月20日17时许,几名男子到江宁区某农贸市场陈某的店内,以大量购买“康尔乐”牌面素酵母为由,以假贷购销的方式骗走陈某人民币3万余元。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是:首先到受害人店内购买小批量商品,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同时告知受害人自己需大量购买此类商品。其次,不法人员上门低价推销该类商品,受害人以为有利可图,大量购买。最后,当受害人与购买者再次联系时,购买者已不知去向,受害人这才发觉上当受骗。警方提醒经营业主,对送上门的赚钱机会,特别是买卖商品赚取差价等“机会”,要加强识别,防止被骗。
三要警惕开“空头支票”的新型诈骗。4月18日14时,一名男子到珠江路某电脑公司购买电脑,并要求工作人员陈某将五台电脑送到其位于中央路的某公司。电脑送到后,该男子开给陈某一张银行转帐支票,并要求陈某两天后来公司安装电脑。两天后,陈某到该公司安装电脑时发觉房间已搬空,再到银行查询才发现支票是空头支票。陈某被骗五台电脑,损失3万余元。这是一起预先租房,让受害人送货到租住地,并以空头支票结账后携货逃跑的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多以汽车维修公司、电脑公司等为欺诈对象,利用银行不办理支票转账业务的周末实施诈骗。等两天后受害人发现付款的是空头支票时,不法人员早已逃之夭夭。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在与陌生人进行商品买卖时,尽可能坚持现金交易;对以支票方式付款的,要坚持款到账后再交付商品,这样就可有效防范此类诈骗。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