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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046号建议的答复
(对涉农企业科技人才就业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1-07-01 16:1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戴红卫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涉农企业科技人才就业给予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从涉农企业发展现实情况出发,既着眼于解决企业当下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及农业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对我们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涉农企业人才引进的精准性、有效性,提供了很好的启发与指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从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吸纳就业、引导创新创业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到农业领域就业创业,促进涉农企业发展壮大。

一、加大涉农人才引进力度。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21号)、《南京市引进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实施办法》(宁农规〔2016〕1号)等文件,明确提出要引导高校毕业生来宁从事农业就业创业,对省内外大专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我市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满3年的,经认定可给予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补助。截止到2020年底,已累计对242名青年大学生开展了学费补助,补助总金额543万多元,人均补助金额2.24万元。在政策引导下,全市各类农业企业扩大招引高校毕业生的力度,涌现出一批集聚高校毕业生的典范企业。今年,我市又出台《关于实施“智汇三农”人才工程打造农业农村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宁农办〔2021〕5号),将引进青年大学生纳入市“紫金山英才菁英计划”,继续实施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学费补助政策。

另外,我市继续优化升级青年大学生来宁留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一是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二是发放面试补贴。对非市域范围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涉农企业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三是给予租房补贴。对引进来宁涉农企业的青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住房租赁补贴,期限最长3年。四是落实学费补助。对省内外大专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我市农业领域就业或创业满3年的,给予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补助,有力地吸引了青年大学生来宁从事农业就业创业。

二、继续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涉农企业录用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涉农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涉农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范围扩大至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降低缓缴社保费用等惠企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三、引导自主创新创业。利用现有的各类农业产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每年举办青年大学生高素质农民专题研修班,提升青年大学生农业生产及经营能力。组织在宁农业企业赴江苏农牧科技学院等高校院所开展定向招聘工作。推出“金陵惠农贷”产品,以优惠条件对青年大学生创立的农业企业发放贷款并提供贴息补助。将青年大学生创业群体纳入到全市农村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范围之列。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为青年大学生高素质农民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贷款提供贴息补助。统筹各类农业产业项目,优先扶持由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和创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青年大学生农业初创项目扶持力度,2020年共补助初创项目资金49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完善落实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到涉农企业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就创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更好支持农业企业引才用才、良性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基层调研,充分了解掌握农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高校毕业生在涉农企业就创业的基本底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经验,进一步提高涉农企业和人才支持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做好政策措施完善。

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利用现有产业政策,落实已出台的系列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扶持、人才培养引进等优惠政策。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打造就业创业“宁满意”服务品牌,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为涉农企业人才招聘做好服务对接,组织在宁农业企业赴相关涉农高校开展毕业生定向招聘工作。加强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举办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专题研修班,提升青年大学生农业生产及经营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青年大学生更好了解涉农企业就业创业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政策应知尽享。在全国农业双创会、南京农业嘉年华等活动中,组织遴选一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展示宣传,会工青妇等部门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创业者参加农业创业大赛、申报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类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引导更多青年大学生投身三农建设。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