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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194号建议的答复
(支持高淳区申报实施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项目建设)
赵火平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高淳区申报实施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认真征求了乡村振兴改革试点试验区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把握机会,通过试点改革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对于促进高淳区乃至全市乡村全面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2019年四季度起,市财政局就按照市领导要求,积极与财政部农业农村司、省财政厅综改办联系沟通,指导高淳区做好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申报相关工作,并赴兄弟试点城市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目前申报材料正在征求部、省相关处室意见。
市财政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完善申报材料,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高淳区申报的砖墙、漆桥、东坝、桠溪项目建设情况,整体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四好农路、特色田园乡村、宜居村、农业水利等各类项目,推动分散管理的涉农资金有效整合,形成合力。
我们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结合我们的工作职能支持高淳区申报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并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恳请您继续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