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43333/2018-0002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环保信息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雨花台区环境保护局 | 生成日期: | 2018-04-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年4月13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设项目 审批 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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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科路、二号路建设工程 | 南京市雨花台区 | 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水科路北起规划支路,南至马定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3m,设计速度40km/h,道路长度约1km;二号路西起经四路,东至水科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长度约220m。工程实施内容包含:干管线迁移、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绿化与附属工程等。 | (1)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对临时材料堆放场要采取覆盖等预防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土卡车要求完好无泄漏,及时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合理规划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减少扬尘污染。 (2)声环境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项目应尽量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带的建设,利用树林的散射、吸声作用以及地面吸声,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3)地表水环境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收集的设备冲洗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租赁当地民房现有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加强路面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 (4)固体废物 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营运期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边界,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区域绿化工程的养护,保障区域内绿化的防尘功能。加强沿线区域绿化工程的养护,保障区域内绿化的防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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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联系人:南京市雨花台区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