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6705987/2017-0004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推选高淳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高淳区城市治理委员会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定机构。由公务委员和公众委员组成。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和《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高淳首届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任期将满,按照《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第七条“市城治委公众委员的换届工作,在上届任期满前三个月内完成,但每次换届仅对上届2/3的公众委员进行换届推选”。据此,现面向社会公开推选高淳区城市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治委)由专家代表、市民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公众委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众委员的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高淳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具有高淳户籍或在高淳区居住5年以上;
(三)关心高淳城市治理工作,敢于坚持真理,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能够自觉遵守城治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参加各项会议等活动;
(六)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
二、公众委员的推选程序和报名办法
(一)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报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治办);市民代表,可由所在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推荐;
(二)区城治办将材料汇总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区政府遴选。经区政府按照界别公平分配的原则遴选后,由区政府颁发聘书,聘为委员;其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10日。推选表可到区城治办领取,也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请将推选表按要求填好后送区城治办或发送邮箱xueying_xuejian@126.com。
报名及咨询地址:区城管局521室,高淳区汶溪路181号
联系人:李益庶 贡梅 联系电话:025-68121582
传 真:025-57331112 邮政编码:211300
附件:高淳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推选表
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