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职工医保个人负担进一步降低。截至6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经突破210万,提前完成全年扩面目标任务。调整了626个乙类药品和711条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调整了门诊慢性病补助比例和补助限额、取消了大病救助基金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目前住院范围内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已经降至26.9%。二是居民医保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截至6月底,全市居民医保参保超过119万人,覆盖率达到85%。目前,实现了居民医保用药、医疗服务范围与职工医保的基本统一,降低参保居民门诊大病、住院的起付标准和个人分担比例,减轻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和住院范围内费用的个人负担已经分别降至43.2%和50.4%。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