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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工作
南京市增设成品粮油储备
[发布日期:2008-07-22] [字号:] [关闭窗口]
 

  在原粮储备的基础上,我市首次增设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作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的“第二道防线”。昨天,2008年储备计划全部落实到位。

  据悉,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品种包括大米、面粉和食用油脂,储备标准为“满足全市居民10天的消费需求”。目前,今年储备计划已落实到位,其中,大米、面粉共7200吨,散装油脂2000吨,小包装油400吨。

  作为全省最大的粮食调入市,确保粮食供应至关重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主销区储备不低于居民正常口粮消费量3个月以上的规定,我市建立了中央、省、市、区县四级粮食储备,目前,全市原粮储备可满足居民6个月消费需求。

  在原粮储备充足的情况下,缘何还要建立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市粮食局局长徐和宁解释说,主要目的就是当全市粮油供应出现紧急状况时,确保市场成品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据介绍,与原粮储存易于保管,储存期长相比,成品粮比较娇气,储存期短,不易保管,过去我市储备一般是稻谷、小麦等原粮。而原粮变为居民餐桌上的口粮,还需要加工这一环节,建立成品粮储备体系,等于为全市粮食安全增加了一道保险。

  为规范运作,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方式,粮油动用权在市政府,市粮食局具体负责成品粮油收储、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成品粮油的运作进行监管。在我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粮油市场供应异常变动等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动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库存。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成品粮油储备补贴。其补贴标准为:成品粮每年每斤0.15元,小包装油每年每斤0.4元,散储油每年每斤0.67元。


(南京市粮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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