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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水源污染监管,开展水污染集中整治活动,对76家入江河道及风景区周边的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化工类企业进行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二是突出空气质量监管。将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综合整治的重点,通过分片管理、分街道督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等方法,确保实现重点区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留一堆灰”的目标。三是突出环境噪声监管。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重罚严管、跟踪问责等措施,强化环境噪声监管,确保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栖霞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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