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确定江苏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省份,这是中央交给我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江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和难得机遇。省委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实施方案》(苏发[2008]5号)。
《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实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以试点单位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江苏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当好深化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坚强保证。
《实施方案》要求,学习突出解放思想,实践突出改革创新,努力达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机制更加完善、发展更加协调,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是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好字优先、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刻分析江苏的差距与潜力,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深刻考量发展阶段的变化与特征,不为传统的模式所局限;深刻审视国际国内的发展态势和自身精神状态,不为目前的小富而停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弘扬“三创”精神,树立世界眼光,把握客观规律,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在科学发展上进入认识和实践的新境界。二是在提升能力上有新进步。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战略思维不够、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学习,积极实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促进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三是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针对我省在发展转型过程中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体制机制障碍、社会矛盾凸显、自主创新不足、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等突出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四优先”方针,按照“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努力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增创江苏科学发展的新优势。四是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从创新干部考核、财税分配、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土地供给、环保约束、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机制入手,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努力实现上述目标要求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回答好中央提出的八个问题:一是如何在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引导广大党员把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有机结合起来,使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与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如何在活动中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三是如何在活动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务求实效;四是如何从实际出发,确定活动的阶段和具体步骤;五是如何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搞好分类指导;六是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参与,组织好群众评议;七是如何评价活动取得的成效;八是如何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要注重围绕上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总结经验。集中活动结束后,省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中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方案》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自我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实践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吸收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议,同时注意教育引导群众。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四是解决突出问题。在联系实际、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根据中央要求,我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的范围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3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行开展,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4月底启动。每个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个阶段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认真搞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学习、调查研究,对照检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三个阶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贯穿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实施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结合分工,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领导和指导。省委组建督导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活动、促工作、促发展、促稳定。集中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向省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报告。加强宣传引导。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及有关网站开设“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专栏,集中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开展“我为江苏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