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备 注









一、部省级重点中专学费

宁价费[2000]280号

1、单位:元/生·学年
2、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其后两年的收费标准,按第四年级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3、职业中专的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1998]4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4、住宿条件好的,经市(区、县)物价局批准,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
5、住宿费含水电费。

1、文教政法财经类

2200

2、理工农医师范类

2400

3、艺术类

3100

二、一般中专学费

1、文政法财经类

2100

2、理工农医类

2300

3、艺术类

2900

三、住宿费

400

四、代办费

320

宁价费[2002]263号

1、单位:元/生·学期
2、学期末,代办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一、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学费

宁价费[2000]280号

1、单位:元/生·学期
2、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1998]4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住宿条件好的,经市(区、县)物价局批准后,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
4、住宿费含水电费。

1、文科类

1000

2、理科类

1100

3、艺术类

1200

二、一般职业高中学费

1、文科类

800

2、理工类

900

3、艺术类

1000

三、住宿费

120

四、代办费

320

宁价费[2002]263号

1、单位:元/生·学期
2、学期末,代办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说 明

1、职业学校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收费按宁价费[2000]280号文规定执行。
2、“低保”家庭在校学生收费按照宁价费[2002]238号文件规定执行。

投诉电话

南京市物价局:12358       学校所属区、县物价局: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    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