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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家证券融合法庭在宁成立 中小投资者维权门槛低了、门路宽了
    发布时间:2024-05-17 09:12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月15日是第6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全国首家证券融合法庭在宁成立。记者从现场获悉,依托“宁法挺您”证券融合法庭,市法院将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信访接待室、江苏资本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证江苏调解工作站共建共享,探索构建“法院引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证券纠纷诉源治理新机制。

    “签字确认后,马上打款到账户上。”当天下午,在“宁法挺您”证券融合法庭调解现场,南京中院与特邀调解组织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促成一起投资者诉某生物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达成和解,当场为18名投资者拿到赔偿款。

    据了解,某生物公司在年报中隐瞒了一则对公司不利、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中国证监会发现该行为后立案调查。得知该生物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大批投资者向南京中院起诉,以某生物公司虚假陈述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经研判,南京中院将该批案件列为适用“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的案件。

    “我们和江苏省证券业协会共同推进调解,向证券交易所调取交易数据,及时委托第三方中立机构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精细化测算。在测算基础上,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比例、给付时间在最短时间内达成一致。”南京中院金融庭副庭长王瑞煊说,目前,该生物公司已与三分之一的起诉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这也成为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

    近年来,南京努力拓宽中小投资者索赔的司法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证券领域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记者了解到,2022—2024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2433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244件,占比高达92.23%。

    王瑞煊介绍,面对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呈现出涉诉被告主体身份多样、涉诉上市公司被诉侵权行为多样等特点,南京中院打造“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示范性诉讼+诉中委托调解”“代表人诉讼+诉后引导调解”三把“金钥匙”,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多元程序选择。同时,探索建立证券纠纷诉前调解中立评估机制,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一季度,已实质化解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纠纷242件,赔偿金额达2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