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能否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结算的审计明细?
问:审计机关能否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结算的审计明细?
答:1.根据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过程中,取证过程资料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和交换意见,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基础上,提交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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