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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面积约35933㎡(含地下停车场16000㎡)的汽车4S店,需要二次装修。装修面积约5000㎡,以客户休息区、接待大厅、车辆展厅为主,不对车间部分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设施,也不改动、增加或减少原有的各类排口,是否需要再次办理环评事宜?
    发布时间:2023-05-19 11:5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问:经营面积约35933㎡(含地下停车场16000㎡)的汽车4S店,需要二次装修。装修面积约5000㎡,以客户休息区、接待大厅、车辆展厅为主,不对车间部分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设施,也不改动、增加或减少原有的各类排口,是否需要再次办理环评事宜?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如果仅为店面装修,不涉及维修车间增改扩,则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需落实施工期间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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