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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流产,享受多少天产假?
    发布时间:2023-01-19 10:3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问: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流产,享受多少天产假?

    答: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