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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致吗?
    发布时间:2022-10-13 10:48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问:用人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致吗?

    答:根据《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第八条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含单位退休退职人员、1~6级退役残疾军人),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所参险种均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